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3025 债券简称:精测转债精测转债精测转债精测转债精测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精测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期间,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精测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49.08 元/股)的 130%(含 130.00%)(即 63.80 元/股)
。
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后续可能会触发“精测转债”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精测转债”投资风险。
一、“精测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37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37,500.00 万元,期限为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09 号”文同意,公司 37,5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精测转债”,债券代码“123025”。“精测转债”转股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止。
根据《募集说明书》,“精测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75.88 元/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精测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49.08 元/股。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完成 2018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50.25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68)。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精测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较少,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
未发生变化,仍为 50.25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49.95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精测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数量较少,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后
未发生变化,仍为 49.95 元/股。
根据《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679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31,446,011 股,本次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 47.51 元/股。根据精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49.6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49.37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6)。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根据精测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49.08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可能触发“精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00%(含 130.0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
自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精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49.08 元/股)的 130%(含 130%)
(即 63.80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精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
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
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精测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
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精测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