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03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
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日升”、“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资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为日升滁州向厦门
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48,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
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以实际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为日升宁波
光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以实际合同
为准)。
资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公司拟为日升江苏向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
元人民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以实际合同为准);向浦
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1,730 万元
人民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以实际合同为准)。
会审议通过后并待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2-9-30(未经审计) 2021-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04,167.78 -
负债总额 203,744.20 -
净资产 1,000,423.58 -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0,699.16 -
利润总额 564.77 -
净利润 423.58 -
(二)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
制造;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2-9-30(未经审计) 2021-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0,908,552.43 -
负债总额 666,080,841.66 -
净资产 4,827,710.77 -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72,289.23 -
净利润 -172,289.23 -
(三)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2-9-30(未经审计) 2021-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9,712.18 -
负债总额 - -
净资产 929,712.18 -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70,287.82 -
净利润 -70,287.82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最高担保额 债权人
度
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 任 公
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 波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 海
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 京
分行
合计 - 274,730 万元人民币 -
公司拟为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保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 3 年(以实际合同为准);公司拟为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担保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以实际合同为准);公司
拟为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保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 3 年(以实际合同为准)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
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具体负责与债权人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
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涉及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因其业务
需要,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下属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存
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通知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 )约为
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 88.19%和 307.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总余额(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为 606,339.55 万元人民币(以 2023
年 3 月 10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1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