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 雪莱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相关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
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过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或董事会办公室反映。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内任
职并已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在职员工。前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