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031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达、
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学仁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
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一)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1,874,906.00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0,013,863.00元。
(二)原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光电
子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
工程;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23号)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房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货物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23号)
(三)原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91,874,906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40,013,863股,均为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 的信 息披露 网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