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与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基于独立
判断,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预留第二批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二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
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640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相关规定。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4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8,347,929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一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的议案
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独立意见
共 10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12,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相关规定。
除限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苏勇、白云霞、程林、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