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朱和平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
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朱和平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等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专业。其主要
任职经历为:1985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就职于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助
教、讲师;199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江南大学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
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
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
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朱和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朱和平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29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 9-6-2 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期间(上午 10:00—
下午 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硕路 9-6-2 号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龙文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电话:0510-81975986
     传真:0510-8116364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
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
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朱和平
附件: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
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江苏微导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
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实际持股数以股权登记日为准,并将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
的权利份额委托给征集人。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朱和平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
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洁能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