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 关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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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3-01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87
   ?申报简称:重工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9.17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为148,046,663
股,占宇通重工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7.11%。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4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宇通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全文。
   现就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宇通
集团”)要约收购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宇通重工”
     )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及计算基础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9.17 元/股。若宇通重工在要约
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
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计算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
                   (即 2023 年 2 月 7 日,
下同)前 30 个交易日,宇通重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为 9.17 元/股。
收购人不存在直接买卖宇通重工股票的情形。
股股东通泰志合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要约收购
系收购人履行通泰合智股权转让触发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通泰合智《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丧失章程规
定的股东资格的,应主动放弃其股东表决权,并向符合资格的股
东转让其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通泰志合、通泰人
合系列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事务合
伙人同意永久放弃其对合伙企业的收益权。因此,通泰合智对通
泰志合、通泰人合系列有限合伙企业仅享有重要事务决策权,不
享有收益分配权。
  通泰合智的注册资本总额为 200 万元,转让价格以转让股权
对应的注册资本额作为定价依据,游明设先生向汤玉祥先生转让
的股权比例为 6.00%,前述定价依据符合《公司章程》及《合伙
协议》规定。因通泰合智不享有宇通重工的收益分配权,其转让
价格并不代表其控制的宇通重工股份价值。本次转让通泰合智
影响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价格。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以 9.17 元/股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
价格,该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也不低于要约收
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
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
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代码:706087
  (二)申报简称:重工收购
  (三)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
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出。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
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
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
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
撤回预受要约事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根据预受
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
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
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
对要约的接受。
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
要约。
  四、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五、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
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 A 股交易执行。
  六、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
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
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 88 号
  联系电话:0371-85334130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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