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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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作为安徽
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磁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朗
磁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2,0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92.67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16
号)。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
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截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实际投入募       募集资金账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资金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户余额
    门封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
    项目
-        合计       57,292.67   57,292.67   15,343.72   42,513.84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该募集资金总额50.91万元,系募集资
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
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授权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相关产品已全部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均
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
期限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方式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
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理财等理财产品,且该投
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的部分,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
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
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
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
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
本型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朗磁塑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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