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怀谷、王明志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 2022 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对确认并支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
意递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已于董事会召开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定公司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并对该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递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怀谷、王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