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厦会议室。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
人,代表股份 7,346,004,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 8,663,422,814 的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3,271,3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8,663,422,814 的 0.26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
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郭婕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
案:
报告的议案
该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346,004,926 股,经表决,同意
为 7,345,982,626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99.9997%;反对为 22,300 股,
占有效表决权 0.0003%;弃权为 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为 23,696,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060%;反对为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940%;弃权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审议结果:该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郭婕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该
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