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结合公司发
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含本数)中期票据。具体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概况
币,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
明的额度为准,可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以一
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注册和发行的中
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
有关规定确定。
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发行。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资金拟用于项目建设、购回或偿还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境外美元
债券、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准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据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
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
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上市流通等与本次中期票据
注册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行、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
据的上市流通、还本付息、受托管理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流通上市相关的所
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
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如监管政策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
对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本次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