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破产清算裁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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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
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装饰”)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三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2】沪03破申806号), 三中院于2023年
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
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在收到法院裁定后
及时披露法院作出裁定的时间以及裁定书的主要内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三中院认为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申请
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需同时存在以下情形:
                                 (1)
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
债务。本案申请人提供的(2022)沪 0104 民初 8298 号民事判决尚未生效,该
判决项下的债权债务关系目前尚无法确认。(2022)沪 0104民初 14458 号民事
调解书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债务人未履行该调解书项下的债务,不属
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同时,全筑装饰对南曜实业当前已没有未清偿的到
期债务,本案破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条之规定,三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南曜实业对全筑装饰的破产清算申请。如不
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三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
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风险提示
售有限公司申请其破产清算的裁定,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全筑装饰是
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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