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7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7
号楼 C 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99,668,40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59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宪棠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
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冉皓、陈斯,独立董事胡劲为、张瑞萍、徐艳梅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99,653,970 99.9927 14,439 0.007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常关联交易 70
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田雅雄、刘亚楠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