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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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业
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综上
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同意以 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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