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科生物: 宁科生物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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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科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3-013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到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的通知,
获悉其与寿光市金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新材)签订了《股份
转让意向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签订了《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寿光市金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寿光市金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由于双方对股份转让协议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意见,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终止原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
守:
   (一)双方在此确认,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除原约定的保密条款
继续有效外,原协议其他条款自动终止,对甲乙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三)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双方就原协议的签署、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
纠纷,或潜在纠纷,双方不存在因原协议终止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
纷,亦不会因原协议的终止向任何一方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承担
任何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并依其解释。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
通过协商解决。如在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解决的要求后三十(30)日内该争议未能
被协商解决或不愿协商的,则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上海中能本次签署《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
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中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虞建明先生。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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