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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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天津京津文化
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
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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