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控股子
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烟台山
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山高”)发生合同纠纷,烟台山高向湖北省武汉
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烟台山高因此合同纠纷将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
诉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公司于
,公司对一审
判决结果不服,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提
出上诉,山东高院判决维持原判。烟台山高向济南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
〔(2022)
鲁 01 执 515 号〕。前期济南中院在诉讼过程中对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350,000 万股股份进行了冻结,
后济南中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沈阳公司部分资产。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和《拍卖通知》
。济南
中院拟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 10 时止(延时
的除外)
,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主页网址:http://sifa.jd.com/1851)
拍卖被执行人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证券 347,066.67 万股股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 日、2021 年 7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2 年 3 月 17 日、2022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2 月 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
二、最新进展
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
修正)》第二百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
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向济南中院
提出案外人异议,申请法院中止对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 亿股股权的执行。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
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