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 有方科技:监事会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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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对首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
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
                     ”)中确定的激励对
象,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3 月 1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股票授予价格为 11.20 元/股,首次授予 4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1.20 元/股,首次授予 447 万股。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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