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赵家悦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
关于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表决及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均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