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由独立董
事黄娟女士、王能光先生、陈家易先生担任,其中黄娟女士为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财务知识,
通过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
司财务报告等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
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重点关注年报审计、关联交易等事项,重视
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每季度对风险
合规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内部审计有效、持续的
进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计召开会议 6 次,具体如
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第 八 届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 2022 年度财务预算
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方案
第 八 届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 八 届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第 八 届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 八 届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
第 八 届 董 事 会审 计 委员
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
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情形。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 2022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完成
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当
前发展需要,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其对公司进行的财务和内
控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提出的关键审计事
项及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
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沟
通,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及适用
等,并督促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年审工作进度,确保年审工作
顺利完成。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较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黄 娟、王能光、陈家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