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
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
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同意本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
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相关要
求。同时,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
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四)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要,保证了公
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
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本议案关联监事周雄华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