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就公
司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
(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
作中,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
性,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 2022 年度所有审计工作,
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
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本议案关联交易的发生能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
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规律且遵循了市场的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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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强力 张俊瑞 李成 杨乃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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