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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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3-009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
     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拟使用不超过计人民币 1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
     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
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
  二、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
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1)尽管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
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
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
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08,303,711.36     5,025,588,799.88
  负债总额         1,857,060,553.74     1,696,749,339.21
  净资产          3,151,243,157.62     3,328,839,46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4,438,645.95      928,577,687.23
  流量净额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
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的产品仅限于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
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的净值型产品,公司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理
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
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
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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