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 东尼电子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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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649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成长
      期,综合考虑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
      营资金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318,435,985.0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649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比例为 1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8,049,291.94 元,母公司累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04,560,234.75 元 , 上 市 公 司 拟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应用研发、
生产与销售,现阶段产品包括超微细电子线材、无线充电隔磁材料、医疗线束、
金刚石切割线、极耳和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等,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光伏、
新能源和半导体领域;公司重视技术研发,目前在研项目主要包括消费电子领
域的无线充电隔磁材料、LCP 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铝塑膜、线路板,光伏
领域的钨丝金刚线,半导体领域的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等。上述产品均需要持续
的研发投入以保持产品的高质量和先进性。
   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成长期,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大环境之下,为了实现公司
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拓展新
产品的应用领域,需要持续加强技术研发,研发投入较大,未来公司发展需求仍
需继续投入建设资金。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04.93 万元,同比增长 223.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569.84 万元,同比增长 368.94%;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43.50 万元,同比下降 697.2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74,341.82 万元,同比下降 24.96%。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及盈利水平虽保持增长但经营性及投资性现金流量均
有所下降,综合考虑资本结构、研发投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需要留存运营
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产品新
技术的开发和量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给投资者带
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 10.00%,低于 30%,主要因为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成长期,公司需要
留存运营资金提升盈利水平,为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利润分配方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案,符合《公司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
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
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
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
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
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
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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