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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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3-016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瑞眼科”)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522.97万元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
院(南山区)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3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8,670,241.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692.6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06月27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22]314号《成都普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
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元)
         合计          286,211,400.00      286,211,400.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
为812,724,292.69元(已扣除发行费用)。除本公告中披露的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外,公司其他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
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380万元投资新设全
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并以其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
民币10,380万元。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410.96万元新建湖北普瑞
眼科医院。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85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
科医院项目。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742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
科医院项目。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27万元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
目。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全国及华南地区的医院网络
布局,发挥“全国连锁化+同城一体化”协同运营优势,提高公司的整体市场竞
争力,满足区域市场对眼科医疗基础服务及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的需求,经公
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522.97万元新建深圳普瑞眼科
医院(南山区)项目。具体如下: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元)                           实施地点
                                   入总额(元)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
  (南山区)项目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深圳普瑞眼科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项目实施方式:增资或提供财务资助等方式
     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10号
     项目建设内容:建筑总面积为18,887.33平方米,总投资11,522.97万元,
其中装修费7,122.97元,医疗设备3,000万元,办公设备200万元,运输设备100
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不可预计费100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建设期12个月
     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1,522.97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金额为人民币11,522.97万元。
     (三)超募资金投资的可行性及经济效益分析
套方案和医疗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社会医疗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营造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采取各
种措施推进社会办医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优势互
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新格局的形成,使优秀的社会办医疗机
构具备了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瑞眼科医院(南山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从眼科医疗支付能力来
看:一方面,深圳市经济发达,居民对眼科医疗的消费支出继续上升;另一方
面,政府在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较大,深圳市的医疗保障水平在不断提高。不
断增长的眼科医疗服务需求和逐步增长的支付能力是未来深圳普瑞眼科医院
(南山区)迅速获得发展的有力保障。
院(南山区)带来资源共享的平台优势。在人力资源、医疗技术、物资供应、
品牌共享、信息资讯、市场开拓等方面,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将能够
与公司整体产生联动,调动公司的优势资源参与市场竞争。未来,深圳普瑞眼
科医院(南山区)将与公司于广州、东莞等地布局的眼科医院形成相互辉映、
资源共享,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协作提升公司在大湾地区眼科市场的竞争力。
后能稳步实现盈利。医院进入成熟期后,每年实现营业收入23,000万元,净利
润3,000万元。不考虑项目建设期,运营第四年达到盈亏平衡,第六年将收回投
资成本,经济效益良好。本项目各项财务指标均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时也
能为当地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上述测算仅为公司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
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四)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
  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和国家鼓励性的政策导向,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
进入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加之现有眼科医疗机构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也在逐
步增强,这些因素都将使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趋于激烈。虽然本公司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在品牌形象、人才梯队、医疗技术、网点规模、管理水
平等方面都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若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
持或提升原有优势,公司未来的发展仍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应对措施:对于市场风险,应从根本上进行认知和管控。第一,提高医疗
质量,医疗水平和口碑是医院立身之本。第二,提高管理水平,开源节流,降
低运营成本就是增加收益。第三,加强营销,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社区、公立
医院、协会学会等渠道的推广和导流,线上线下结合,积累客户资源,充分用
好客户口碑传播,树立品牌壁垒,将有效减少竞争加剧带来的风险和收入减少
风险。
  在临床医学上,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
医生素质差异、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均不可避免地
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作为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眼科医疗服务同样存在着
风险,医疗事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
  应对措施:对于医疗风险,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诊疗指南、操作规范
和护理规范。同时,不断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医院医护管理部督促各
项流程、标准和规范的严格执行。通过建立技术培训基地、完善业务培训体系
来加强医师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诊疗和护理水准。
  我国存在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等问题。为控制医疗
费用过快增长、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我国
推行了医保控费的相关政策,同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建立健全了医疗费用监
控和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
控制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应对措施:在医保控费的大趋势下,一方面降低医院的医保类病种的经营
成本;另一方面加大非医保项目的投入,提高非医保项目的收入。
  (五)超募资金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
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
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
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
科医院(南山区)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
院(南山区)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
目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
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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