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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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3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0 日 9:15~15:00 的任
意时间。
二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12,155,4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8%。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12,155,45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
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36,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736,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497%;反对 4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 议 案承 诺 人 控股 股 东 天 津 泰达 投 资 控 股有 限 公 司 (持 有 表 决 权股 份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颖、门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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