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E 幢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
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孙彦龙先生、谭亚女士、罗莹莹女士、方芳女士及独
立董事陈彬先生、胡小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孙彦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制订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公司董事谭亚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公司董事谭亚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
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以及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
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合归属条件,办理已授出权益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
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相关协议;
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应遵照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为办理上述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司等服务机构。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的授权期限确定为与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且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上述授权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涉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公司董事谭亚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定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地点为杭
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E 幢 17 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0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7.2 亿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融资(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融资额度为准),授信融资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信融资期限内,授信
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行使决策权与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预计申请授信融资额度 授信融资期限
合计 7.2亿元 /
以上授信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融资
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
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