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告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
之“(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之“2、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的业
绩预计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之“(三)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的影响”之“2、新冠疫情下发行人主要
经营数据情况”以及“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三、财务报告审计
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经营状况”之“(二)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的业绩预
计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中发行人预计 2023 年 1-3 月的业绩情况填报有误,现将
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内容为:
基于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因素,发行人预计 2023 年 1-3 月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5,000.00-38,000.00 36,703.17 -4.64%至 3.53%
净利润 3,250.00-3,800.00 2,864.56 13.46%至 32.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发行人的业绩预测逻辑是根据在手订单及线上销售的情况,分渠道分产品对
未来的销售情况进行预测,然后根据一定的销售利润率水平计算净利润金额。
公司预计 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5,000.00 万元至 38,000.00 万元,较 2022
年 1-3 月同比-4.64%至 3.53%;预计 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0.00 万元至 3,700.00 万元,较
主要系 2023 年 1-3 月,海运费价格下降及人民币升值所致。
二、更正后的内容为:
基于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因素,发行人预计 2023 年 1-3 月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5,000.00-38,000.00 36,703.17 -4.64%至 3.53%
净利润 3,250.00-3,800.00 2,864.56 13.46%至 32.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发行人的业绩预测逻辑是根据在手订单及线上销售的情况,分渠道分产品对
未来的销售情况进行预测,然后根据一定的销售利润率水平计算净利润金额。
公司预计 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5,000.00 万元至 38,000.00 万元,较 2022
年 1-3 月同比-4.64%至 3.53%;预计 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0.00 万元至 3,700.00 万元,较
主要系 2023 年 1-3 月,海运费价格下降及人民币贬值所致。
除上述更正外,《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意向书》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及保荐人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之更正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之更正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