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3-L01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2月18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会议
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份
表股份38,495,4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698%。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26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595,43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
股份的0.9779%。
   (九)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岳春燕律师、倪鑫焱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113,45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7%;
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1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8895%;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7%;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13,45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7%;
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1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8895%;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7%;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13,45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7%;
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1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8895%;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7%;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13,45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7%;
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1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8895%;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7%;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13,45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7%;
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1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8895%;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7%;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13,45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7%;
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1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8895%;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7%;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113,450,3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7%;
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13,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75,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8895%;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7%;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岳春燕律师、倪鑫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瑞德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