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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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3-009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航沈飞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馈进行记录。
提出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中拟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如有)、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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