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后,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格合法、有效。
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3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80.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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