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2023 年 3 月修订)
(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规范性文件及规则的最新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同步修订。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同
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为规范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章 总 则
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 第一条 为规范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
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与关联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
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定,特制定本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规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基本原则,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社 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 全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发生
定,特制定本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
本办法)。 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
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
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应事先取得公司的认可,并视同公司行
为,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
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同意之后,提交董事 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同意之后,提交董事
会批准后实施。 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的交易金 第十八 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 发生的交易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独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
立董事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审议,董事
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对于 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对
此类关联交易,公司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 于此类关联交易,公司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
进行评估或审计(第十八条所述与日常经营 的进行评估或审计(第十八条所述与日常经
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 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
进行审计或评估);董事会应当对交易是否 不进行审计或评估);董事会应当对交易是
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 否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 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
时披露。 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备注:
限公司;
文条款编号亦同步更新一致;原“第二章关联交易原则”与“第一章 总 则”
内容重复,故就此删除;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