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3-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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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国有色
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孙浩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
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
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
反法律、法规、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色股份
  股票代码:000758
  法定代表人:刘宇
  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84427227
  传真:010-84427222
  互联网地址:www.nfc.com.cn
  电子信箱:wuwenhao@nfc-china.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9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浩先生,其基本
情况如下:
  孙浩,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昆仑工程公司助理工程师,中国钢研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划研
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 50 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3 月 24 日期间(每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
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规划部)提交本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规
划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规
划部)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1106 室
  收件人:吴文颢
  电话:010-84427227
  传真:010-84427222
  邮政编码:10002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孙浩
附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
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浩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
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
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
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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