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
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的审查、核对,各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子女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张学斌、李挥、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