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3)第 0010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积金 15,998,347.07 元,减去分配 2021 年度股利 15,847,866.71(含税)元,合
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31,230,139.25 元。
年度股利 15,847,866.71(含税)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22,632,146.47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22,632,146.47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71,061,3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
以不再提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单一年度以现
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上述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
配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所在行业处于不断发展中,基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
报,公司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匹配公司的成长需求。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
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
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