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沃格光电
股票代码:6037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一: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6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二: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6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6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和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上信息披露人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
格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沃格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沃格光电 指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773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信息披
露人为一致行动人
创东方富凯 指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创东方富本 指 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准则》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0-05-07
注册地 深圳市
注册资本 25,6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554351048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
经营范围 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基金、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
目)
经营期限 2010-05-07 至 2023-05-07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构成及出
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企业名称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08-21
注册地 深圳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科发路 83 号南山金融大厦 2201
法定代表人 肖水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587698X9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经营范围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
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自有房屋租赁。
经营期限 2007-08-21 至 长期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科发路 83 号南山金融大厦 2201
姓名 肖水龙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101963********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0-08-25
注册地 深圳市
注册资本 8,51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61548922T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经营范围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经营期限 2010-08-25 至 2023-08-25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 120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创东方富本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除上述信息外,创东方富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信息与上述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无其他一致行
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数量和比例减少,本
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低至 4.9999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仍有减持计划但没有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362,61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7.8061%。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创东方富凯持有 11,008,78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4310%;创东方富本持有 2,353,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5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于 2023 年 3 月 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4,80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61%,具体内容详看《江西沃格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股) (%)
创东方富凯 -3,938,900 -2.3010%
减持 2023.03.08
创东方富本 -864,600 -0.5051%
合计 \ \ -2.8061%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创东方富凯 11,008,788 6.4310% 7,069,888 4.1300%
创东方富本 2,353,831 1.3750% 1,489,231 0.8700%
合计 13,362,619 7.8061% 8,559,119 5.0000%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
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沃格光电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
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如下:
减持 变动数量
股东名称 变动时间 减持价格 变动比例(%)
方式 (股)
创东方富凯 大宗 2023.01.05 21.28 元/股 -3,000,000 -1.7255%
创东方富本 交易 2023.01.04 19.35 元/股 -595,000 -0.3422%
创东方富凯 大宗 21.77 元/股 -2,793,500 -1.6319%
创东方富本 交易 21.77 元/股 -613,300 -0.3583%
创东方富凯 大宗 20.37 元/股 -3,938,900 -2.3010%
创东方富本 交易 20.37 元/股 -864,600 -0.5051%
合计 \ \ \ -11,805,300 -6.8640%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9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江西省新余市新余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区西城大道沃格工
业园
股票简称 沃格光电 股票代码 603773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
投资企业(有限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伙)和深圳市创东 中路竹子林求是大
称 所
方富本投资企业 厦西座 1206
(有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 否拥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是 □ 否?
他上市公司持股 5%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
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3,362,6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的 7.8061% 。 其 中 创 东 方 富 凯 持 有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1,008,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310%;
创东方富本持有 2,353,83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7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8,559,1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的 5.0000%。其中创东方富凯持有 7,069,888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00%;创东方富本
持 有 1,489,231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 否 □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