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苏州苏大维格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进项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
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 推动子公司经营计划的
顺利实施,切合公司发展战略,且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家族控制的浙江美
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维格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格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江苏鑫城印刷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
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认可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以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经我们事前认可后,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杨    政             殷爱荪                任    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大维格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