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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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
们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 20.5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
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
损害公司利益,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50 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
系为保障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其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公司经营
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担保原因充分,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
内,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一致同
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业务合作提供担保,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认可,并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
据市场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进行了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2023 年度
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
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盐城维旺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8,000万元和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容及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以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杨    政             殷爱荪                任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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