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作为桂林福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股份”、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福达股份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与合资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产品购销等业务。
关联董事黎福超、黎锋、吕桂莲、张海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
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
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的
声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
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和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与该项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实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对方 2022 年度预计金额 际发生额差异
际发生额
原因
关联租赁
租金上涨。
实际租赁期限
增加。
关联购销
生产经营需求
发生变化。
生产经营需求
发生变化。
生产经营需求
发生变化。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对方 2023 年预计金额
关联租赁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取得收
入
向关联方出租公寓取得收
入
关联购销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简称“福达阿尔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00MA5N5EXY0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黎锋
注册资本: 2200 万欧元
成立日期 : 2018 年 5 月 2 日
住所: 桂林市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经营范围: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大型曲轴,提供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服
务。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福达阿尔芬为公司与 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ssler GmbH 合资设立的,双方
各持有 50%股份,因此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福达阿尔芬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
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定价依据: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
结算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者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双方可
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与关联人进行交易,且与关联人的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不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
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3 年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未对公司的独
立性构成影响,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