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
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
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桂林福
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518Z0038 号《桂林福
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福达股份未来
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之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
总股本 646,208,651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0 股后的余额 646,208,651 股为
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4,620,865.10 元,本次现金分红的数额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 98.5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518Z0039 号《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董事会听取了《福达股份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及《福达股份 2022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518Z0037 号《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 2022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黎福超、黎锋、吕桂莲、张海涛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
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及分红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桂林福达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
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黎福超先生、吕桂莲女士、王长顺先生、张海涛先生、黎宾先生、
张烈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
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对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非独立董事简历:
黎福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高级工程师。曾任广西桂林汽车零部件总厂厂长、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被
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企业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佳企业
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并曾担任广西政协委员、桂林市人大代表,广西
壮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现任福达集团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福达股份董事长。
吕桂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毕业于广西大学会计专业,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
任玉柴股份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玉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审计部经理、资产评估
部经理,广西桂鑫诚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福达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被评为广
西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广西区先进会计工作者,并获得广西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
誉称号。现任福达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福达股份董事。
王长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南京理工大学毕业,本科
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曲轴厂技术副厂长,东风车桥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兼青海曲轴分公司总工程师,青海第一汽车修理厂常务副组长,青海东
风曲轴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桂林曲轴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襄阳曲
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锻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注
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深
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
副经理;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董事会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黎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生,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
学院 FMBA 在读,华东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柯马(上
海)工程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上海福达汽车零部件销售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新能源电驱科技分公司总经理。
张烈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昆明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及
理论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制造过程自动化、系统优化与控制、无线传感器网络。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协作委员,广西本科高校电气工程及其自
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自动化学科教学委员会
委员,广西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桂林理工大学屏风学者。现为桂林理工大学机械与
控制工程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简历:
秦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华南工学院锻压专业本科,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被授予广西区劳动模范、桂林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桂林市
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等,多次获桂林市优秀企业家称号。曾任桂林客车集团公司技术部
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桂林市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桂林客车集团公司董事长
兼桂林大宇客车公司董事长、桂林客车发展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万象汽车公司董事、福
达股份董事、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桂林大宇客车
有限公司董事。现为福达股份独立董事。
李万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生,毕业于桂林理工大学工商
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律师,仲裁员。主要从事重大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办理,
多次参与广西区内大中型企业设立、分立及股权收购、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重
大项目,并曾多次获得“南宁市优秀律师”、
“南宁市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自 2002
年 4 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历任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
务所广西分所副主任、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监委会委员、管委会委员。现任北
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福达股份独立董事。
蒋红芸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
(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广西“十
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学术二期)。主要研究方向为内部控制、绩效评价、企业社会责
任等领域,公开发表论文 30 多篇。曾任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桂林理
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福达股份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