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作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暨增资项目实施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暨增资项目实施子公司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保障MEG一期60万吨项目建设的部分资
金需求,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祝卸和 章击舟 陈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