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8日(星期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年3月8日9:15至2023年3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所持股
份80,693,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728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8人,所持股份14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336%。
(2)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股份80,548,8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695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8人,所持股份144,8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33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
人士出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80,685,53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8,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6,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4061%;反对8,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3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80,685,53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8,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6,7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4061%;反对8,1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39%;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宋颖怡律师、高璐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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