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
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和《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
》等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了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
度、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
证报告。公司能够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司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认购金额及审议程序、股份认购协议
和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