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蓝黛变速器”)、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台冠”)
前期因涉及与供应商买卖合同及服务合同纠纷,存在相关仲裁、诉讼事项,相关仲
裁/诉讼主体、仲裁/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及仲裁/诉讼进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04 月 07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2022 年 09 月 10 日登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子公司新增
提起诉讼、提起诉讼进展及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子
公司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及仲裁
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近日,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重庆
台冠因前期涉及仲裁、诉讼事项收到相关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出具的《仲裁裁决书》、
《民事判决书》。
现将公司子公司相关仲裁、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仲裁及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子公司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申请人:里卡多科技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案号:DIP20221990)。
该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及
仲裁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
([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395 号),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第五期合同款人民币 1,046,262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60,000 元;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4)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 45,042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31,529.40 元,其
余由申请人承担。
(二)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司马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2)渝01民终2430号)。
该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07日、2021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
子公司新增提起诉讼、提起诉讼进展及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关于子公司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渝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696.74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公司子公司经济诉讼尚未结案的案件进展及债权申报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尚未结案的案件进展及相关债权申报进展情况
如下:
(一)公司子公司向客户提起诉讼案件累计进展及相关债权申报进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诉讼 判决/调
原告 被告 案件号 诉讼进展 备注
标的额 解金额
(2020)鄂
蓝黛 湖北美洋汽车工业
变速器 有限公司
号
(2020)渝
蓝黛 重庆众泰汽车工业
变速器 有限公司
重庆众泰新能源汽
(2020)渝
蓝黛 车技术研究院有限
变速器 公司/重庆众泰汽车
工业有限公司
(2020)鲁
蓝黛 临沂众泰汽车零部
变速器 件制造有限公司
(2020)渝
蓝黛 重庆凯特动力科技
电子 有限公司
(2020)渝
蓝黛 重庆比速云博动力
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2021)赣 民事调解;
蓝黛
汉腾汽车有限公司 1104 民初 657.43 申请强制 654.43
变速器
注 1:以上诉讼标的额及判决(调解)金额不包括资金占用损失,因上述案件部分作出民
事调解/判决,案件判决或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统计相关资金占用损失费。
注2:①根据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鲁1392破4-1号),
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09月02日裁定受理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
限公司、临沂众泰汽车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09月04日发出《通知书》,
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②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渝05破申25号),重庆市第五
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04月27日裁定受理重庆众泰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案,并于2021年05月13日公告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③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渝05破申262号),重庆市第五
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05月25日裁定受理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同日公告对
涉及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诉讼、执行案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
定办理。
鉴于前述情况,众泰系下属企业启动了相关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公司子公司蓝黛变
速器作为众泰系下属企业的债权人,向相关重整、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④根据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申27号),浙江省永康
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裁定受理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
破产重整案。根据 2018 年 06 月 20 日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与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美洋”)、江南制造湖北分公司签署的《业务变更通知》,自 2018 年 06 月 20 日
起,蓝黛变速器与湖北美洋的业务往来关系转移至江南制造湖北分公司。因此蓝黛变速器对湖
北美洋的债权以江南制造为主体向其进行了债权申报。
根据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鄂06破申9号),湖北省襄阳市
人民法院于2022年08月01日裁定受理湖北美洋破产清算案,并于2022年09月20日宣告湖北美洋
破产。湖北美洋随即启动了相关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
鉴于江南制造仅认可和清偿了蓝黛变速器部分债权,为最大程度回收债权,保护自身利益,
蓝黛变速器作为湖北美洋的债权人向其进行了债权申报,经破产管理人核查确认破产债权后,
已按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破产分配方案获得了相应破产债权的清偿。
注3: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5破申652号)、公告及
《决定书》((2021)渝05破58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了
申请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公告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
债权。公司子公司蓝黛电子作为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向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注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做出《民事裁定书》(2021)渝05破申702
号),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对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
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月12日指定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公司子公
司蓝黛电子作为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向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清偿
债权申报人 被申请人 申报金额 被确定金额
情况
被确定金额
蓝黛变速器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402,331.40 13,440.00 已清偿
按破产分配
蓝黛变速器 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3,453,843.75 3,302,254.17 方案获得清偿
蓝黛变速器 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
公司
重庆众泰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
蓝黛变速器 173,203.82 173,203.82 尚未清偿
院有限公司
按破产分配
蓝黛变速器 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988,023.89 2,813,331.31 方案获得清偿
蓝黛变速器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654,977.36 - 尚未清偿
蓝黛变速器 大乘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393,467.74 4,393,467.74 尚未清偿
蓝黛电子 重庆凯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5,776,191.34 5,776,191.34 尚未清偿
重庆比速云博动力科技有限公
蓝黛电子 613,985.73 613,985.73 尚未清偿
司
注5:上述子公司申报及确定金额大于前表中一审判决金额的主要原因为上述债权申报金额
中包括了部分尚未开票结算的库存未使用产品金额等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已
向相关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并提交了相关申报材料,部分债权申报金额尚未被相关重整、
破产管理人确定,因此最终申报债权金额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子公司与供应商诉讼案件累计进展情况
诉讼标的额
判决/调解金额
诉讼
原告 被告 案件号 货款及 备注
律师费 进展 货款及
违约金 律师费
违约金
一 审
判
司马特科 (2020)渝
美元 人民币 决 , 美元 人民币 被告提
重庆台冠 技股份有 0192 民初
限公司 9566 号
审 理
中
被告/被申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原告/申请人 案件号 判决/调解金额 备注
请人 标的额 进展
司马特科技 (2022)渝 01 美元 人民币
重庆台冠 二审判决
股份有限公司 民终 2430 号 7.74 万元 32.08 万元
里卡多科技
人民币 人民币
咨询(上海) 蓝黛变速器 DIP20221990 仲裁裁决
有限公司
Hanwha (2021)渝 01 美元 一审审理
蓝黛变速器 不适用
Corporation 民初 8641 452.89 万元 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若公
司后期取得相关新增诉讼文件或诉讼进展文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涉及的与供应商软件合同纠纷裁决书中列明子公司需支付的
合同款项需计入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在摊销年度内对公司的利润有相应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所涉其他诉讼案件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向相关客户就货款纠纷提起
的诉讼,根据相关客户经营情况及上述与客户案件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9年度、
客户提起诉讼的案件,公司子公司通过债权申报使得部分货款得以清偿,其他部分
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申报债权金额能否得到确认并清偿及清偿比例等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