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广珠
股票代码:600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大庆大厦 7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兴宁市神光山麓北侧广东明珠健康养生城一期 A 区明珠山城 1 栋 105 房(仅作办
公场所使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兴宁市神光山麓北侧广东明珠健康养生城一期 A 区明珠山城 1 栋 103 房(仅作办
公场所使用)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 年 03 月 0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广
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明珠
深圳金信安 指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兴宁金顺安 指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兴宁众益福 指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及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
计权益变动达到5%以上的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本报告(书) 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伟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867367
成立日期 1995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7298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大庆大厦 7 层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体(具体项目另报);
经营范围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
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职务
张伟标 男 中国 深圳、兴宁 否 董事长兼总经理
饶其番 男 中国 深圳 否 董事
林少凤 女 中国 深圳 否 董事
张伟 男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
(二)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坚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813382005521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兴宁市神光山麓北侧广东明珠健康养生城一期A 区明珠山城1 栋105 房
(仅作办公场所使用)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其他
产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商业物资供销业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职务
张坚力 男 中国 澳大利亚 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彦林 男 中国 兴宁 否 监事
(三)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张坚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81338235464X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兴宁市神光山麓北侧广东明珠健康养生城一期A 区明珠山城1 栋103 房
(仅作办公场所使用)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商业物资供销业的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职务
张坚力 男 中国 澳大利亚 是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彦林 男 中国 兴宁 否 监事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实际控制人张伟标、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和兴宁众
益福等五方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五方对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时,
应共同协商一致,表达一致意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拟进一
步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公司剩余股份 5,754,651 股,并按照《证券
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
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212,326,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8%。根据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88,933,815
股,即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 204,194,3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8%;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
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9,331,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顺安、兴宁众益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共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61,421,36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5.81%。
顺安、兴宁众益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共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51,821,36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4.59%。
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29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本次权益变
动后,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共持有公司的股份数
量为 343,522,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4%。
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8,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34,742,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3%。
顺安、兴宁众益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共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26,742,36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1.42%。
顺安、兴宁众益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共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19,102,36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45%。以上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通过
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取得的股份。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
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10,5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共计 50,229,000 股,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 5.04%,减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
持有公司股票 358,831,3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8%。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
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 10,500,0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共计 50,229,000 股,累计
权益变动比例为 5.0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
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319,102,369 股,占广东明珠总股本的
变动前 变动后
姓名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金信安投
资有限公司
兴宁市金顺安投
资有限公司
兴宁市众益福投
资有限公司
合计 358,831,369 45.48 319,102,369 40.4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
福合计持有公司 319,102,369 股,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68,500,000 股,占合计
持股数量的 52.80%,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6%。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后业绩补偿承诺履约能力的承诺函》中约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34%
(新增发行股份稀释除外)。
除前述质押情况及相关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股票
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
深圳市金信
安投资有限 大宗交易 20,390,000 股 2.58% 2022.11.28-2023.3.2 3.94-4.42
公司
兴宁市金顺
安投资有限 大宗交易 20,749,000 股 2.63% 2022.12.1-2023.2.7 3.94-4.49
公司
兴宁市众益
福投资有限 大宗交易 9,090,000 股 1.15% 2022.12.1-2023.3.6 3.96-4.51
公司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03 月 07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兴宁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广珠 股票代码 600382
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深南中路大庆
名称 1 限公司
大厦7层
兴宁市神光山麓
北侧广东明珠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 康养生城一期A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名称 2 限公司 明珠山城1栋105
房(仅作办公场
所使用)
兴宁市神光山麓
北侧广东明珠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 康养生城一期A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名称 3 限公司 明珠山城1栋103
房(仅作办公场
所使用)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无 □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 赠与 □
(可多选) 其他 ? (请注明)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
宁众益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权益变动比例为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358,831,369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45.48%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变动数量:39,729,000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比例:5.04%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数量及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319,102,36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不适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不适用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03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