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7
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量、方式等;
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备查文件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