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3-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宏润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策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发
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
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的相关主体就保证发行
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内容合法、有效。
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润建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