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纬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西纬科”)2023年度拟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
进行不超过70,000万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
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共同协商定价。子公司江西纬科将根
据日常经营中实际发生的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与晶科能源签署具
体协议。该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议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谭青 张信任 范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