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3-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06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尊铭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赵尊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3]10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赵尊铭:
  经查,你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1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湖南和顺
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股票 100 股、97,900 股,累计减持
金额 1,754,238 元。你作为和顺石油大股东,未按规定在首次减持行为发生的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 号)第八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
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上市公司股
份减持行为,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对于《警示函》所述的违规减持事项,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
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此次减持收益已
悉数上交至公司银行账户。
  股东赵尊铭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其中指出的相关问题,表示将
引以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从严管理本人证券账户、审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将加强对相关人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方面的学习和培训,督促其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和顺石油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