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3-003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3月23日9:15—15: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3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6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 号嘉禾国信大厦 CD 座 5 层北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以 填报票数
编码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通过,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17 日—3 月 21 日(节假日、周末除外),上
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3 年 3 月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 号嘉禾国信大厦 CD 座 5 层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 号嘉禾国信大厦 CD 座 5 层公
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邮政编码:100062
(三)联系电话:010-56969898
(四)指定传真:010-56969955
(五)电子邮箱:dongmiban@vatsliquor.com
(六)联 系 人:张喜桐、梁佳琛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
下:
备注(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目可以 填报票数
编码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给候选人的举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投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如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应选人数为 2 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
表的有决权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资 者服 务密 码” 。 具体 的身 份认 证流 程可 登 录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